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思考

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特别需要凝聚社会各方智慧和力量,其中政府宗教工作部门、伊斯兰教协会、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穆斯林群众是做好工作的四个方面,应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一、宗教工作部门要强化教育引导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宗教工作部门担负着重要的政治使命和管理引导责任。

一要牢牢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二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三要加大培训力度,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四要发挥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宗教文化建设等。五要尊重宗教的客观规律,遵循宗教工作规律,注重方式、方法,多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办法,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

二、伊斯兰教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伊斯兰教协会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伊斯兰教中国化实践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认真做好解经工作。找准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切入点,深入挖掘伊斯兰教道德文化和中华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的契合点,有的放矢地编写出版讲经范本,更好地发挥引导作用。带领广大伊斯兰教界人士,认识伊斯兰教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与方向,与时俱进的必要性与必然性,学习国际伊斯兰教界在适应社会发展方面的新思想、新主张,结合中国实际,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二)强化教职人员培训。教职人员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主体力量。要始终坚持政治觉悟、宗教学识、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四重标准,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一是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宏观调控、统筹兼顾的原则,分级制定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确立培训的对象、班次、起止时间等。二是完善培训机制,分层次、系统化和制度化对教职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开展梯队建设。三是选准培训内容,拟定系统的培训教材和相对固定的培训教师队伍,着重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着重品德教育和宗教学识教育,学习历史、法学、哲学、管理学、心理学和汉语言等方面的知识,保证入脑入心,提高中国传统文化水平和现代文化水平。四是拓宽培训渠道,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全覆盖。有计划地选送部分品学兼优的教职人员到大学的哲学院、历史学院或相关宗教学专业委培,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学识和素养,培养一批扎根中国土壤、传播中国能量、传承中国宗教、维护中国利益、促进中国和谐、符合中国方向的伊斯兰教合格教职人员队伍,以他们为表率,带动教职人员向高层次高水平发展,努力培养壮大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的骨干力量。

(三)提升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探索宗教界服务社会的范围和途径,为教职人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条件。宗教团体要举办一些研讨、交流、参观活动,为教职人员开阔视野,提高运用全局和发展的眼光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崇尚学习研究,注重沟通了解的素养。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文化研究和交流。拓宽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渠道,及时反映宗教界的诉求,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提高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创造宗教团体工作的新境界。

三、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要担负强基固本重任

清真寺既是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展现伊斯兰文化的窗口, 在基层自我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要充分利用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等活动载体,引导穆斯林群众在实践中感知、领悟爱国、法治、德治、和谐等基本价值理念的丰富内涵和实践价值,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道德修养,自觉做讲道德、谋发展、促和谐的好公民。二要设立清真寺书屋,扩大学习范围,倡树学习型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感。三要精心设计伊斯兰教界喜闻乐见的学习实践活动平台和载体,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组织举办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鲜明的价值导向。四要加强清真寺宣传栏建设,宣传善行义举,举荐好人好事,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常为善义之举、常做有益之事,使爱国、法治、德治、和谐等基本价值追求深入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的内心,化为实际行动。

四、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要激发主体实践、共建共享热情

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宗教中国化的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工作中来,当好主体实践的参与者、共享者。

一是切实做到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三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每个穆斯林都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增进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把宗教的美德转化为自身的行为修养,实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以每个人的自我形象汇聚成整个穆斯林群体的对外形象。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实施,给予我们更多大有作为的历史机遇,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中国伊斯兰教历史上的黄金时代,我们要通过继续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使中国伊斯兰教前进的脚步迈得更稳健。当然,以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指向,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既要积极,也要稳妥,要因地因时制宜,注重实效,行稳致远。

(作者系河南省长葛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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