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真主在穆圣夜行和登宵夜规定了拜功为主命。《古兰经》云:“你们当谨守拜功,拜功对于信士确是定时的义务”(4∶103)拜功是伊斯兰教最重要的五项功课之一,是穆斯林必须每天按时履行的功修,是人类崇拜真主的最佳方式。逊尼派创制教法的伊玛目及其弟子,在认主独一和每日五次礼拜等原则问题上完全一致,只是在拜功礼仪的一些枝节问题上略有区别,但这并不影响伊斯兰教信仰的统一性和穆斯林的整体性。以哈乃菲教法学派为例,因为男女穆斯林的性别、体质、生理和羞体部位不同,所以在拜功礼仪上男女会有所区别;男子的每一项拜功礼仪,都有其由来依据。
一、礼拜者入拜抬手时为何两个拇指与两耳垂对齐
礼拜者入拜时念大赞词是主命,抬手和手掌心向克尔白是圣行。马立克伊玛目主张抬手时指尖和头一般高,沙斐尔伊玛目主张抬手时指尖升至肩膀高,罕百里伊玛目的主张跟沙斐尔伊玛目一样。根据四位圣门弟子和圣妻阿依莎传述:“穆圣入拜时把两手升至耳垂。”因此,大伊玛目主张,抬手至两耳垂等于遵了三家伊玛目的主张。有一段著名的圣训传述,穆圣说:“后世有一仆民是受刑的对象,天使把他牵往火狱时,真主命令天使放开他,因为在真主的库存中有一件善功可以使得脱离,那就是他在活着时看见一个人礼拜把手升至两肩膀,他劝其升至耳垂。今天得脱离就是这点善功的报酬。”这段圣训也是哈乃菲教法学派主张入拜时把两手升至耳垂的依据(大伊玛目时代圣训尚未收集,传述世系不详)。
二、礼拜者入拜时为何只抬一次手
根据伊本·吾麦尔传述,礼拜抬三次手是在伊斯兰教的初期,穆圣登宵之后就被革止了。其依据是祖拜尔发现一人在礼拜中,鞠躬前和鞠躬起来时抬两手,祖拜尔制止说:“你不要这样做,因为穆圣以前这样做过,后来抛弃了。”根据伊本·麦斯吾德传述,穆圣看见一群做礼拜的人,他们在鞠躬时抬手,穆圣说:“为什么我发现你们的抬手,好像在热天里的马甩尾巴那样,你们应当典雅稳重。”因此,大伊玛目和马立克伊玛目主张礼拜者只须在入拜时抬一次手。尽管三抬手的圣训是穆圣传教初期的,属于“被停止的圣训”,哈乃菲教法学派主张遵循后期同一问题的圣训,但我们还是应当尊重沙斐尔和罕百里教法学派的主张,求同存异,团结办教。到清真寺礼拜的人多是教门兴旺的标志,而为抬手多少次而争执导致参加集体礼拜的人减少是教门的悲哀。
三、礼拜者入拜后为何将双手抱在腹部肚脐眼之下
礼拜者入拜后不同的抱手方式,始于伊斯兰教初期四位大贤身上。艾卜·伯克礼拜把手抱在胸前,举意求真主保护他心中的伊玛尼和认识。欧麦尔把手置于肚腹上,举意求真主保护他的肚腹莫吃入非法食物。奥斯曼把手放到羞体部位,举意求真主保护他的羞体免遭非法出丑。阿里把两手放开垂下,举意求真主使他的心和两手不要贪恋今世。后来,根据穆圣教导:“三件事是一切先知的惯例,即匆忙开斋、迟缓封斋、拜中右手放在左手之上,置于肚脐眼下。”大伊玛目和部分法学家主张,用右手的大小两个指头作环状握住左手腕,其余三个指头伸直放在左手臂上,左手掌平放于肚脐眼之下。用右手两指环状握住左手腕,表示用理智控制私欲;三个手指放在手臂上,表示信仰三要素:口舌招认、内心诚信、身体力行;左手掌平放肚眼下表示遮羞(《回教真相》)。抱手的方式不统一不影响拜功的成效,因为真主看的是心而不是动作,每个礼拜人的拜功成效取决于其敬畏、谦恭和虔敬真主的程度。
四、伊玛目领拜低念经文时,为什么跟随者不再念“法谛哈”
入拜后念“法谛哈”为义务(瓦吉布),念《古兰经》章节是主命。集体礼拜时,无论伊玛目高念或低念经文,其诵经足以代表跟随者,跟随者不必再念经文。其依据是《古兰经》昭示:“当别人诵读《古兰经》时,你们当侧耳细听,严守缄默,以便你们蒙受真主的怜悯。”(7∶204)穆圣教导:“当有人领拜时,其诵经就是跟拜者的诵经。”又说:“人们之所以设立伊玛目,是为了人们跟随他,所以你们不要与他相反。”(艾卜·胡莱勒传述)穆斯林单独礼拜时,各自必须念“法谛哈”和经文拜功才成立。
五、礼拜完毕后为什么礼拜人应做完“都阿宜”才走
做“都阿宜”是一项宗教功修。《古兰经》启示:“你们当祈祷真主,诚心顺服他……”(40∶14)穆圣说:“都阿宜是善功的精髓”。“都阿宜”是一种以信仰真主为前提的在宗教与社会生活中诚心向真主祈求祷告的方式,实质就是通过心理、精神和行为活动来表达对真主的信赖、顺从、求助、期盼和托靠。在礼拜和各种宗教活动完毕后做“都阿宜”,就是用实际行动来表白内心世界和思想意识对真主的坚信、挚爱、敬畏和顺服。宗教活动缺少具体的“都阿宜”是功修不全美的表现。
六、中国穆斯林为什么主麻礼16拜
在伊斯兰国家,主麻只礼10拜,主麻后不再礼晌礼。《伊热哈德》经中强调,非伊斯兰国家的主麻条件不全,必须接着礼晌礼,以防主麻不成立而晌礼也失掉。晌礼也是10拜,主麻和晌礼共20拜,但主麻的主命拜后有4拜圣行拜,如果主麻正确就代替了晌礼,这4拜圣行拜后的晌礼主命拜和圣行拜转为还补或副功拜;如果主麻不成立,这4拜圣行是晌礼的圣行拜,前边的主麻主命拜和圣行拜转为副功;这4拜圣行拜承前启后代替着8拜,所以共礼16拜。这是一种防备和慎重的双保险,多拜真主有益无害,布哈里的许多法律学家都这样主张。因为我们的举意是“晌礼时间内的主命而不是现时的主命”,而且在4拜中都念经文,也不念两次齐班词,所以不构成同一时间内两次主命拜汇集的情况。关于主麻在伊斯兰国家礼10拜,在非伊斯国家礼16拜的论述,在教法经《沙密》、《法学选珠》、《法学足用》、《法学巨洋》、《希达也》等均有论述,请多学习和思考,少相互争执与批驳,相互尊重,团结办教。
由于创制教法的四位伊玛目和弟子对法学的理解程度不同,认证圣训的数量多少,成长时代、生活环境和行为习惯的差异,在六大信仰、五大功修、三大责任等原则问题相同的情况下,对拜功礼仪的见解和主张有所区别是正常和允许的。正如《古兰经》昭示:“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故你们当争先为善。你们全体都要归于真主,他要把你们争论的是非告诉你们。”(5∶48)穆斯林在教法上从属或跟随某一位伊玛目的主张,无可厚非,彼此之间应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各教法学派的追随者应当牢记,最好的言辞是真主的言辞,最好的教诲是穆圣的教诲。我们要用自己遵行的“买兹亥布”跟《古兰经》和“圣训”对照,凡符合经训的都应当坚持,凡违背经训的都应当放弃,既不偏袒,也不盲从。因为四家伊玛目都是这样遗嘱的,这也是所有伊玛目的观点。阐述拜功礼仪的由来,目的在于告知真相,防止混乱,避免纷争,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更重要的理论建设和宣教事业上,少在一些非原则的细节上纠缠或妄断是非,多做一些有利用穆斯林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发展的实事。
参考书目:
1.沙穆斯伊玛目:《法学巨著》;
2.哈克:《教法足用》;
3.班格里:《法学缩写本》;
4.《尕最哈尼》
5.《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
(作者系云南省巍山县永建镇回辉登经文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