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是一个主张和平,倡导人类和平共处的宗教,它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暴力,但凡有损于社会安定和平,破坏大众团结和睦之事,都是违背伊斯兰精神的。昆明“3·01”严重恐怖暴力事件导致三十一人遇难,一百多人受伤,其后果之惨痛令人触目惊心,其社会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为历史所罕见。事件发生后,举世震惊,社会各界纷纷对暴徒予以严厉谴责,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群众尤为愤慨,指出这类恐怖暴行与伊斯兰信仰完全背道而驰,是全社会、全人类的公敌。穆斯林应当是社会和平的保护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清高的真主这样教导我们: “你们是为世人而被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你们劝善戒恶,确信真主。”(3:110)
“劝善戒恶”包含了两重含义:“劝善”的含义就是穆斯林不但要自己多多行善,还要努力劝导他人多做善事,如互敬互爱、团结友爱、救助贫弱、与人为善等一切有利于大众和睦,社会安宁的好事;同样,“戒恶”也指出了穆斯林不但要努力让自身远离罪恶,也应制止他人为非作歹,比如滥杀无辜、掠夺他人财物、欺行霸市等等,这些丑事都会危害社会安宁和群众利益,为大众所不容,更是真主所禁止的。
《古兰经》将“劝善戒恶”与“确信真主”相提并论,这足以说明伊斯兰十分看重对善的追求和对恶的否定;也说明伊斯兰对精神信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视,不付诸于实践,体现于奉献社会的信仰是不完美的。穆斯林要敢于和破坏安定团结、制造暴乱的犯罪分子作斗争。正如穆圣曾说:“你们之中若有谁见到有人作恶,就该用手(行为)制止他;如果做不到,就用口舌(言语)制止他;如果还做不到,就用心去制止他(否定并厌恶其恶行),但这是最微弱的信仰。”
暴恐分子所犯下的恐怖暴力罪行不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和伤害,也对伊斯兰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和侮辱。事实上,伊斯兰倡导中道,反对极端,《古兰经》中多次提及宽容是有益的、高贵的、为真主所喜悦的行为,“仁爱、团结、和平、宽容”正是伊斯兰的宗旨,也是所有穆斯林所追求的美好愿望。真正的穆斯林应当谨遵真主的法度,努力追求和睦、和平;绝不能是非不分、颠倒黑白、以丑为美、以恶为善、以耻为荣,更不能做危害他人及自身利益,有损人类社会和谐之事。并以此推动大众友爱、社会和谐、世界安宁。
制造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暴恐分子,他们的所作所为深深刺痛了所有心怀良知的人的心灵,《古兰经》中这样说: “除因复仇或平乱外,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5:32 )可见,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已经彻底违背了真主的教导,彻底违背了伊斯兰的精神,
如果将伊斯兰比作是一颗璀璨的明珠,穆斯林就是这颗明珠的守护者。这一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事件足以为穆斯林敲响警钟,让我们看到,有极少数犯罪分子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假借伊斯兰之名而反伊斯兰之道行之,令这明珠纯洁的光芒蒙羞失色。穆斯林不能坐视伊斯兰的声誉受到损害,和平与安宁,团结与和睦是伊斯兰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应当加倍珍惜当下和平稳定、国泰民安的良好环境,谨防挑拨离间,反对一切分裂活动,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同时,要坚持经训教诲,不懈努力,坚持原则,把握方向,不偏不倚,让伊斯兰这一明珠永远光辉四射,指导穆斯林实现两世吉庆的美好愿望。
最后,再次祈求清高的真主赐福,让我们的国家更加昌盛強大、民族更加团结和谐,宗教更加健康和顺,经济更加繁荣昌盛。让我们携手奋进,为获得两世幸福,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而努力!
(龙头山清真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