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学习“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

 8月21日,黑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在哈尔滨市召开七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新公布施行的“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总结了上半年工作等。省伊斯兰教协会常务理事、全省解经宣讲团成员50余人参加会议。

 

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国利、宗教一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马国利强调,要突出政治引领,凝聚共识增强“原动力”;强化自身建设,健全机制增强“凝聚力”;干出工作实效,发挥省伊斯兰教协会“影响力”。

大家表示,要认真落实“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理念,做到内心长存法律思维,行为不越法律界限,各项活动符合法律规范。

会议要求,全省伊斯兰教界要深入学习“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推动解决黑龙江省伊斯兰教自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真正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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