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青州真教寺,坐落在山东省青州市东关回族群众集中居住的昭德街,周围生活着11,000多名穆斯林群众。据寺内碑文记载,为大元大德六年(公元1302年)元相伯颜后裔所立,是我国元朝三大伊斯兰教寺之一,寺内有明朝朱元璋题的“百字赞”碑,历来是山东东部伊斯兰教活动中心。2009年被山东省宗教局评选为省级和谐宗教活动场所。2013年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长期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指导下,青州真教寺管委会严格按照中国伊协《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伊协《山东省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的要求,代表穆斯林群众对真教寺实行民主管理。一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爱教作为思想基础,从教义教规上深刻阐释爱国爱教的理念,对穆斯林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了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二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寺管会积极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阿訇以身作则,带头遵照执行,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牢固树立“只有做好一个公民,才能当好一名信徒”的理念,在日常生活当中鞭策自己的一言一行,教职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三是积极开展新“卧尔兹”宣讲。目前,真教寺11名阿訇在讲“卧尔兹”时,都能结合社会发展进步宣讲教义教规,教育启发穆斯林群众把实现自己的信仰追求、幸福生活与国家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紧密联系起来,珍惜现在的大好形势,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青州真教寺绝不允许外来宣教人员到寺内宣教,本寺的阿訇也从不到外地进行宣教。四是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始终把加强内部团结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作为诠释伊斯兰精神的重要方面,作为全体信教群众的行为准则,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弘扬伊斯兰教“宽容团结”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一切恐怖势力和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五是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发扬伊斯兰教扶危济困、仁慈友爱精神,一直以来把公益慈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斋月和春节期间都积极为周围的贫困户发放救济乜贴,慰问贫困户和孤寡老人,还根据需要对遇到困难寻求帮助的穆斯林进行及时救助,每年发放的救助金将近10万元。真教寺信众已经把“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共襄善举”看做是自己服务社会的责任,积极参与,自觉担当。
青州市自1988年以来,已连续六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青州真教寺在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寺管会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和谐清真寺的建设和管理,把真教寺建设成为引导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重要平台,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满意的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