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先进集体
近几年来,草桥清真寺紧紧围绕全国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要求,始终坚持爱国爱教和民主办教,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2015年,被认定为江苏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还曾被省、市评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模范宗教活动场所。南京举办亚青会、青奥会期间,被指定为接待宗教活动场所。
一 、爱国爱教,正信正行。
草桥清真寺现有3名阿訇主持教务,5名寺管组成员负责日常寺务管理。长期以来,阿訇和寺管组都能坚持爱国爱教这一主线不动摇,思想上强化认识,行动上增加共识,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和伊协组织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管理能力。3位阿訇均有一定宗教学识和教职经验,在省伊协组织的卧尔兹比赛中多次获得优秀名次,平时利用每周聚礼的“卧尔兹”演讲,认真做好解经工作,积极为穆斯林群众释疑解惑,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尤其是不断强化穆斯林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维护团结、关爱他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3位阿訇中有2位担任市政协委员、1位担任区人大代表,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反映穆斯林群众呼声,尽力做好穆斯林群众思想稳定工作,较好发挥出了桥梁纽带作用。寺管组5位成员均由穆斯林群众推选产生,依法管理清真寺,热心为穆斯林群众服务。他们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利用清真寺的橱窗宣传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义、教规等内容,积极引导穆斯林走爱国爱教的道路。
二、知法守法,规范管理。
坚持国法大于教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团结和带动穆斯林群众服从政府的各项管理,把寺务管理推向程序化、制度化。制定有阿訇、寺管、门卫、寺师傅的岗位责任制和九项工作台账,坚持常年记录清真寺大事、要事。定期检查水、电、消防、监控等设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每次大型宗教活动,都要报民宗、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保障活动安全有序的预案,确保宗教活动顺利平安。财务方面严格执行市伊协的规定,账目收支清楚,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为响应中国伊协“一滴水精神”, 2015年对沐浴室进行改造,增设刷卡计量收费系统,用水比以前节约了一半以上。每年斋月期间,为确保清真寺用餐安全,对厨务人员均要进行健康体检,所有原材料均由正规渠道采购。
三、团结稳定,和谐共建。
草桥清真寺地处南京回族传统聚居地七家湾。自2004年起清真寺就与所在地评事街社区共建“民族驿站”,利用“民族驿站”这个平台开展一系列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社区的活动,如:定期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开展法制、健康、养老讲座;端午节开展“粽香飘驿站、回汉一家亲”的包粽子比赛;开设 “回民婚姻介绍所”,义务为回族青年牵线搭桥;布置了“南京回族文化展厅”和“回族阿文书法展”。这些活动被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社区和“民族驿站”先后接待了省、市、区领导前来检查和调研,多次接待新疆及各地民族宗教界人士前来考察。国家民委有两次关于民族工作的调研,也是在这里召开。
四、服务社会,外树形象。
坚持开门办寺,开门办事。不仅对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穆斯林做好引导和服务,还积极参与和做好社会服务。清真寺在与所在社区共建“民族驿站”基础上,又在2003年与建邺区南苑街道建园社区共建“民族之家”。建园社区有400多户回族,都是近年由七家湾地区搬迁去的,离开传统回族聚居区对他们来说有一种情感的失落,共建“民族之家”并开展一系列活动,弥补了他们民族情感上的缺失,有效促进了民族和谐。同时,“民族之家”的回族京剧社多次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和交流,在南京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上获得优秀奖。清真寺还义务为回族青年举办婚礼提供场所和服务,倡导勤俭办婚事,使伊斯兰教优良传统得以发扬。同时还大力宣传伊斯兰教的仁慈观,号召穆斯林关爱社会,奉献爱心,已经多次举行慈善募捐,如为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洪灾等募捐,同时响应国家宗教局的“慈善周”活动,已经连续几年举行了募捐活动。在青奥会期间,清真寺除做好接待各国穆斯林运动员来寺参观礼拜,有两位阿訇去奥运村参加清真餐饮的管理服务,受到省、市领导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