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下午,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召开院务扩大会议,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已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宗教院校管理办法》。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共九章八十三条,明确了宗教院校的性质定位、设立条件和标准、申请设立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组织运行原则和负责人职责范围;明确了宗教院校关于教育教学、课程开设、招生、培训等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的管理职责。
会上,所有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的全部条文,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畅谈了学习体会。会议强调,《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体现了中央关于宗教院校管理方面的新精神新要求,会后要组织我院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学院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学院教育办学质量,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办学方向,培养合格的新时代的教职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