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2月27日,黑龙江省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全省民宗局长会议精神,审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伊斯兰教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会议要求,全省伊斯兰教界要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到《黑龙江省伊斯兰教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五年工作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重点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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