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举行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
宗教法规政策学习培训会

 1月4日,贵州省毕节市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法规政策学习培训会在威宁县举行,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马贤档,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桂希江,省伊斯兰教协会副秘书长、毕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马彭江等出席,毕节市、威宁县伊斯兰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和伊斯兰教界代表人士50人参加学习培训。

 

会议集中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公布施行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等“三个办法”“一个守则”,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坚持全面从严治教,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完善人员、财务管理,维护教职人员和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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