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组织全市清真寺阿訇、寺管会班子成员、监事及市伊斯兰教协会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黄俊玲,市民宗局副局长龚世喜,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张小林、副会长苏志武等分别授课,副会长蒋芳主持。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新修订的“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等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议要求,全市伊斯兰教界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带头守法遵规,始终在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做到思想不偏航、言行不逾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增进“五个认同”,与全市各族同胞一道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