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组织学习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三办法”和“一守则”

 10月14日,青海省海东市举办全市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新修订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等。

 

此次培训是海东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海东实践、加强伊斯兰教事务依法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对提升全市伊斯兰教界自我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积极作用。

参训人员表示,要将此次培训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依法依规加强伊斯兰教事务管理,为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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