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长春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政策法规学习会议,全市清真寺管委会主任、阿訇等出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最新颁布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和《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吉林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瑞强就“三个办法”和“一个守则”的重要意义作了讲解。
大家表示,要严格自律,恪尽职守,做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带头人,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进一步促进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