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清真寺典型事迹

自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以来,朝阳镇清真寺不断加强寺务管理,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大力发展自养慈善事业,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3年被吉林省宗教局评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14年被吉林省宗教局评为“吉林省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先进场所、“全省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曾多次被省伊协评为“模范清真寺”荣誉称号,走进了全省先进清真寺的行列。

一、建章建制,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一是制定政治学习制度。班子成员每月开展一次政治学习,学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二是制定工作制度。清真寺在加强班子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以制度管人,强化科学化管理寺务的管理理念。三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首先,在收支问题上实行“一支笔”审批,财监小组监批(财监小组由五名德高望重的乡老组成),上报清真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支出,实现了财务民主管理。其次,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严肃财务制度,做到收有据、支有凭,用的合理,账目清楚。最后,实现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定期向管委会汇报当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征求管委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设立财务公示板,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增强了财务收支透明度,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理顺关系,统一思想,增强清真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清真寺管委会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做党和群众之间的传声筒,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传达下去,把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心声反映上来,并积极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让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消除部分信教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从而改善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增强了清真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一是有效解决了穆斯林群众文化活动没有场地的困难。朝阳镇清真寺充分利用自身场地,先后成立了社区民族艺术团、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中心、辉南县戏曲曲艺家协会,让穆斯林群众参与其中开展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二是有效解决少数民族患者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朝阳镇清真寺创办的辉南县民族医院,是经县政府批准的辉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辉南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辉南县民政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定点单位,辉南县大病医疗保险定点单位。针对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及全县各民族低保对象、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医院制定了一次性减免医疗总费用20%的优惠政策作为公益慈善救助,住院患者只承担10%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达90%。对于在民族医院住院的患者,医院提供免费车接车送和免费一日三餐。从创办民族医疗站到民族医院至今,近7,000余人得到救助,公益慈善医疗救助金额已达400余万元。这些优惠的措施,使民族医院真正成为了广大弱势群体患者的家,成为了少数民族及困难群体的福音。深受广大老年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的广泛赞誉。

四、团结一致,尽心尽责“抓团结,促稳定”。朝阳镇清真寺管委会始终坚持团结不分民族的思想,凡是涉及到回族群众与其他民族兄弟发生的大小事件,寺管委会都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原则,配合相关部门把矛盾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之间的和睦,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部门肯定的同时 也得到了当事双方和社会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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