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伊协发出“四进”清真寺活动倡议,即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活动(以下简称“四进”活动)。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项重要载体和举措,新疆伊斯兰教协会把“四进”活动作为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五个认同”的有力抓手。
一、在思想引导上下功夫
按照中国伊协倡议,新疆伊斯兰教协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启动“四进”活动以来,专门制定了“四进”活动专项方案,从活动主体、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活动改进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建立了一套具体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州伊协按要求开展“四进”活动,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引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健康传承。
二、在统筹谋划上花气力
一是制定细化方案。各地州伊协紧紧围绕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的重点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四进”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取得实效。如:巴州结合实际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实施方案》,喀什地区制定《关于健全和完善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方案》,确保了“四进”活动开展有目标、有任务、有方法。
二是将“四进”活动作为加强清真寺民管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四进”活动与清真寺“七进两有九配备”工作、“三室”(会议室、文化书屋、休息室)建设、集中学习、议事决策等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驻村管寺管委会干部和清真寺民管组织的作用,规范民管组织、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及寺产管理制度,维护伊斯兰教领域正常秩序,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努力构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广泛参与“四进”活动的格局。将深化“四进”活动纳入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网格化制度,以自治区、地(州)、县(市)、乡镇(场)、村队(社区)五级宗教工作网格和乡镇(场)、村队(社区)两级责任制落实为抓手,构建起了统筹在自治区,主体在地州、县(市),延伸到乡镇(场),落实到村队(社区),既发挥主体作用又发挥具体作用,形成各地伊协、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广泛参与的“四进”工作良好格局。
三、在推进工作上求实效
1.强化爱国意识,维护国家尊严
一是各地州伊协积极组织宗教人士及民管组织成员在宗教活动场所经常性学习《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作为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尊重国旗、爱护国旗和维护国旗尊严意识。
二是在全区清真寺内统一设置旗杆升挂国旗,在春节、古尔邦节等节日期间,在清真寺内组织升国旗仪式,引导增强爱国意识,维护国家尊严,培养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
三是结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州伊协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前往革命英雄纪念碑、革命烈士故居、博物馆、科技馆开展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学习,培养深植宗教界的爱国之情。如:哈密地区每年组织教职人员参观哈密市红军西路军进疆纪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四是结合“四史”学习教育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将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新疆历史学习有机结合,通过回顾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走过的路,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基础。
2.增强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
一是加强宗教人士的理论修养和法治意识。如:巴州地区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好以“国好·法大”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克拉玛依市开展“四对关系”(爱国与爱教、公民与信徒、国法与教规、世俗生活与宗教生活)等主题交流会,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正确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坚持正信正行、抵制极端,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
二是多种方式并举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坚持以日常宣传为主,结合“宪法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国旗下宣讲、座谈交流讲授、以案说法、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宣传单、清真寺配齐配全法律书籍、LED屏幕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向基层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穆斯林群众勤学法、广知法、严守法、善用法。如:博州向宗教人士统一配发笔记本和《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书籍,督促指导宗教人士每天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阿勒泰地区充分利用“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访惠聚”工作队入户走访、视频培训等载体,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讲;哈密地区结合“三下乡”活动、农牧民夜校为依托宣讲去极端化条例,教育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爱国爱教的传统。
三是建立与宗教界人士座谈交流制度,定期了解宗教人士学法用法情况,积极宣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法大于教规”等相关法律知识。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画出最大同心圆
一是按照宗教团体明确的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如:克拉玛依市召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等主题交流会,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坚持不懈学好《新编卧尔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阐释和宣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二是设置墙面文化,通过在墙面设置宣传展板、橱窗等方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伊斯兰教传统美德。通过解经和讲“卧尔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阐释和宣传,并将伊斯兰教爱国、和平、中道、宽容、仁慈、求知、慈善、尊重妇女、两世吉庆等理念融入其中。
四是建设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喀什分院建立新疆“四史”馆和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展厅。
4.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宗教的中国文化气质
一是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信教群众文化生活。
二是在宗教场所张贴中华传统文化宣传图画,如:喀什地区以二十四节气、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四维八德”(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中国结、灯笼等体现中华文化元素进清真寺,挖掘教义教规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通的内容,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伊斯兰教。
三是着力提高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宗教教职人员集中培训全过程,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发放结业证等环节工作。
四是在伊斯兰教界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体验活动,使中国伊斯兰教涵养中国文化气质。在宗教场所设立文化书屋,配备“四书五经”系列丛书、《唐诗300首》《新疆简明地方史》及科普类等书籍。
“四进”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响应。这项活动循序渐进的过程,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的规律,是深入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行之有效的实践举措,我们将其作为一项生动实践不断引向深入,引导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更加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更加有效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凝聚力量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原载于《中国穆斯林》2022年第三期)